查处案件1951件 开展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执法325次 2023年3月20日,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依法对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利用技术手段破解加密信息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淘宝”“天猫”平台订单交易数据,并开发了“某麦家”“某兔”等网络刷单网站,为其他商家提供刷单服务。2023年3月30日,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涉嫌利用技术手段实施网络不正当竞争和组织虚假交易立案调查,查明当事人利用技术手段不正当获取“淘宝”“天猫”平台订单数据529658条,并累计为321201家客户提供589874单虚假交易服务。2023年9月14日,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72.5万元。 最近,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3年度10件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在销售页面引用其他商标混淆、商业贿赂等 这些不正当竞争都被罚了 2023年1月12日,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在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的协助下,依法对广州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某电商平台销售“欧某斯”品牌制氧机时,在该商品销售页面引用了“松下”相关标识。2023年2月28日,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涉嫌混淆行为立案调查,查明当事人自2022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27日期间,在网店销售“欧某斯”品牌制氧机时,擅自使用“松下”标识,引人误认为该商品与“松下”存在特定联系,共计销售混淆商品92台,销售金额42.5万元,无库存违法商品。2023年6月25日,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26万元。 浙江全年共开展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执法325次 培训合规指导1330次 查处案件1951件 除了“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技术手段实施网络不正当竞争案”“广州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混淆案”,本次公布的案例还有“龙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虚假商业宣传”“台州某拍卖公司虚假商业宣传案”“祝某某商业贿赂案”“舟山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虚假商业宣传案”“绍兴某纺织品有限公司虚假商业宣传案”“江西某贸易公司商业贿赂案”“嘉兴某家电有限公司不正当有奖销售案”“宁波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商业诋毁案”等。 虚假宣传、仿冒混淆、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影响市场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最近,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行动中,聚焦平台经济、民生热点、商业秘密保护等重点领域,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全年共开展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执法325次,培训合规指导1330次,查处案件1951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