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2月24日,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管局通报一起不合格餐饮具核查处置和风险控制情况。同安区洞子李餐饮店因使用的菜碗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被责令改正,予以警告。 经抽检,同安区洞子李餐饮店使用的菜碗(消毒日期:2022年11月1日),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据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明确规定,已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中不得检出大肠菌群。使用检出大肠菌群的餐具,容易使人腹泻。 2022年12月5日,同安区新民市场监管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该餐饮店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告知其应依法采取相关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经查,该餐饮店在2022年11月1日消毒的40个菜碗,已全部使用。这批菜碗消毒不合格的原因为消毒时间不足。 针对上述情况,同安区洞子李餐饮店进行整改:全部餐饮具清洗干净,增加消毒时间,减少消毒数量,增加菜碗直接的间隔距离,增加消毒设备。 同安区洞子李餐饮店消毒柜内的菜碗经抽检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近日,同安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该餐饮店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